华元宠物,定了!狗正式从畜禽中移除,剑锋直指“狗肉节”!
华元宠物
对于爱狗、养狗的人来说,当然不希望自己的狗狗被偷走,更不希望它们变成餐桌上的一道菜,满足极个别人的口腹之欲。对此,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做出了一些举动,保护我们的“伴侣动物”! 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其中猫狗被明确列为禁食动物,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14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说明:猫狗禁止食用! 5月20日,在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与引导。同时建议食用野生动物或宠物,拘留10-15天!
也希望大家多多转发,让《动保法》,《反虐待动物法》早日颁布!
本文转自:宠物帮领养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将狗从传统畜禽中去除,并认同狗为伴侣动物!
5月29日,农业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了家畜禽种类33种。其中,狗狗不在《目录》名单内。
根据法规只有在《目录》中的畜禽才能依据《畜牧法》第二条:进行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
也就是没有进入《目录》的不得进行规模养殖,甚至经营买卖,运输,更不要说屠宰上市食用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媒体预计,不久全国都将开始禁食狗肉。(深圳珠海已经实行)
《产品可靠性报告》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中国质量报刊主办的国家一级期刊。
说的直白一些,如果不是保护动物,又不在《目录》之中,你在家吃是你的自由,但是你拿出来买卖就不行。
狗不在《目录》中,也就没有关于狗肉的检验检疫标准,狗肉馆你们打算如何卖给食客?违法偷偷干么?那就等着见一个举报一个吧!
马上就是“玉林狗肉节”了,现在起狗已经不属于“禽畜”了,看你们还怎么卖!!!!
随着《目录》的正是颁布,相信越来越多的城市会像深圳和珠海一样“禁食狗肉”!
内容转载自华元宠物,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