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浙江省首笔“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在缙云兑付

来源:顾家家居
顾家家居

2月27日下午,缙云县检察院在壶滨中学举办以“检校同心·与爱同行”为主题的公益损害赔偿金兑付仪式,向该校兑付20000元公益损害赔偿金,这是我省兑付的首笔“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



2018年7月31日,缙云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被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0000元。


点击下方图片

一个“红糖馒头”引发的公益诉讼案


“陈某某已被拘役,20000元罚金也已到位,但壶滨中学的学生因‘红糖馒头’受到的损害却未得到补偿,如何有效使用公益损害赔偿金,使学生受到的侵害降至最低,是检察机关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缙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峰说,“通过多方调研论证,我们决定将公益诉讼赔偿金应用之于被害人,以发放营养餐的形式补偿学生。”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晓峰

这是全省兑付的首笔“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市县两级高度关注,丽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朝华、缙云县副县长梁洪明出席仪式,《处州晚报》和缙云电视台记者到现场进行了采访。


该校校长吕维进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他介绍:“本次营养餐发放时间定为本周及下周,分5天进行;营养餐发放物品为价值4345元的牛奶和价值15655元的苹果。”

“这种方式很新颖,既惩治了犯罪,又补偿了受害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老师、家长、学生和社会了解到什么是公益诉讼”,一位到场参加仪式的学生家长说。

兑付仪式结束后,云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周岚还被受聘为壶滨初中法治副校长,现场为学生们带去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内容转载自顾家家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