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中国首届“民间有高手”佳钓尼荣耀会员杯 巨物挑战赛
即将火热开战!
不行动,梦想只是好高骛远
不执行,目标只是海市蜃楼
2021.8.7-8.8
佳钓尼诚意邀你出赛!
赛事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钓鱼协会
二、协办单位:
婺城区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
浙中信息产业园管委会
金华市钓鱼协会
三、承办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燕语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佳钓尼工贸有限公司
金华市美晨商贸有限公司
金华市欣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婺城区网络文化协会
新狮街道商会
奖 励(录取名次)
一、总重量奖励:
总重量冠军:菱mini汽车一辆、颁发奖杯、奖牌
总重量亚军:1000元。颁发奖杯、奖牌
总重量季军:500元。颁发奖杯、奖牌
总重量第4名:300元。颁发证书
二、丰厚纪念品领取(赛事指定钓具)
佳钓尼霸道轻量版7.2米鱼竿 一根
佳钓尼钓箱 一个
佳钓尼不锈钢钓鱼伞2.4米 一把
佳钓尼伏魔抄网 一根
佳钓尼伏魔支架 一根
佳钓尼鱼护 一个
佳钓尼钓鱼服 一件
佳钓尼钓鱼帽 一顶
佳钓尼1.25米支架竿包 一个
佳钓尼夏天专用水壶2.2L 一个
注意事项: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请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款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比赛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税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赛事主办方有权代扣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参赛费用及赛事安排
一、参赛费用:
1、赛事服务费:999元/人。
2、报名以赛事服务费到指定帐户日期为准。
3、赛事服务费用请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单请妥善保存),认定组委会官方报名负责人,因非官方报名造成的纠纷而未能参加比赛,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组委会官方报名通道:
通道1:项伟苗 13216231719(微信同号)
郑雪芳 15558695150(微信同号)
通道2:佳钓尼直播间拍链接报名
二、报名邀约及名额限定: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6日15:00止。
2、名额限定:20名运动员。
3、参赛对象: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休闲垂钓爱好者(非竞技运动员)。
三、报到:
1、报到时间:2021年8月6日9:00--15:00。
2、请各参赛运动员于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视为弃赛,不退还报名费。
3、报到地点:新狮街道五石垄水库、安地镇黄塘水库(以发布微信定位为准)。
五石垄水库
4、报到须知:
①各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照片(一寸免冠照片);缴费凭证、保险凭证、交通车辆信息。
②各运动员凭参赛证领取停车证,参赛证使用时必须人证相符,不得外借或代领。每人只提供一张停车证,使用时必须车与证相符。
四、服务指南:
1、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赛事组委会推荐宾馆。钓友自行选择入住,费用自理。有特殊食宿要求的请提前和赛事组委会联络。
2、比赛风雨无阻,请自带雨具、应急药品;参赛运动员交通、食、宿自理,组织单位提供比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竞赛方法
比赛项目与有效鱼:
1、比赛项目:手竿7.2米总重量个人对抗赛项目。
2、有效鱼:
五石垄水库有效鱼为有鳞鱼,主要鱼种是鲤鱼(5万斤),湘云鲫(3万斤),鲫鱼(1万斤),青鱼(2万斤),有大量红眼赤尊。
黄塘水库有高密度青鱼,有效鱼为青鱼(10万斤)、草鱼(0.5万斤)。
成绩计算:
预选赛(20进8)各区取前4名、预选赛(8进4)取前4名。每场比赛以钓获鱼的重量计算成绩,总重量多者名次列前,重量相同的以单尾重量重者名次在前,如单尾重量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前后。
事赛流程:
1、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开幕式,开幕式后进行抽签确定位。
2、各参赛运动员根据抽签内容到裁判员前排队后有序进入比赛区域。每场竞赛中途不换钓位。
2.3.赛事当天钓手进场指引:根据如下指引进入钓场。
3、各运动员凭车辆通行证(每人限定一辆车辆入场)到达赛场停车场,携带比赛装备在开幕式广场列队,运动员本人进行抽签,参赛运动员根据区、签号列队凭参赛证进入钓区。
4、裁判员依序指引运动队前往各自钓位。
5、每场比赛结束后,参赛运动员自行收拾整理所带渔具装备。
竞赛规则
钓具自备:
选拔赛的线、钩、漂、饵料由运动员自行准备。其他钓具统一使用组委会指定用具。
进入四强PK赛后线、钩由运动员自行准备,漂、饵料及其他钓具统一使用组委会指定用具。
钓线总长度不超过850cm。鱼钩限用二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钩。
饵料:
严禁使用有毒有害鱼类与水体环境的饵料进行垂钓。
打窝:
赛前听从裁判长口令给运动员统一打窝时间赛事中间运动员可自行补窝。
钓位:
1、运动员调漂、开饵、溜鱼、垂钓等行为都应在钓位内进行,不充许超出钓位线;
2、禁止钓手无故进入他人钓位;钓手确需离开钓位,必须经边区裁判长同意方可离开,离开钓位后,不得在他人钓位内滞留;
3、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区域,擅自离开视为弃赛,比赛期间要坚守自己的钓位区域。
4、入选半决赛和决赛的运动员,充许携带一名助手进行入钓位,但助手不能进行垂钓,只能协助运动员抄鱼及计量;同时助手要遵守竞赛规则,如有违反,运动员将按规定接受处罚。
钓点:
运动员在钓位正前方对应区域内垂钓,钓点离
岸距离必须超过竿长(以漂为准);必须使用抄网抄鱼,严禁故意越位抄鱼或溜鱼影响他人垂钓。(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比赛开始与结束:
1、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为准。
2、全程比赛取消调漂时间,敬请运动员做好赛前准备。
3、赛前赛后运动员不准在赛池内试漂、测水深。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鱼(以鱼解钩入护为准)不计成绩,运动员在钓位上等候裁判员前来记录成绩,成绩记录前运动员不得擅自提动鱼护。
4、鱼护必须经裁判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入水。
计量:
1、五石垄水库的赛事采用单尾有效鱼单尾重量超过5公斤以上的鱼获,由裁判员进行单尾计量,计量后由计分裁判员进行统计,单尾成绩可在当场比赛结束汇入该场成绩,其它鱼获赛后统一计量。单尾计量时必须等候计分裁判员或边区裁判长到位后才可计量。严禁故意锚鱼、挂鱼。
2、黄塘水库的赛事采用单尾计量方法,正口钓上的对象鱼才为有效。严禁故意锚鱼、挂鱼。
3、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待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不得随便串位,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
钓具摆放:
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备用钓具及钓箱摆放点应在钓位内,不充许超出钓位线。
1、比赛中严禁喧哗,不得使用有噪音发声计时器。
2、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有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3、热爱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不随意吐痰,不乱扔物品,遵守赛场管理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工作。
4、比赛执行浙江省钓协《浙江省淡水放养鱼竞赛规则》及省钓协《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违规处罚规定》。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员的裁定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述费500元(胜诉后予以退还)。
竞赛罚则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赛事组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处罚2分
1.钓箱边沿不得超过赛池前沿,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点线的正前方。
2.竿包及鱼护包在钓位区域线内摆放,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鱼护包上,方便巡检裁判员检查。。
3.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中鱼后鱼窜离指定垂钓区域,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4.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有噪音发声计时器,不允许接受非队内人员的任何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队运动员。
5.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擅离钓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鱼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过程中禁止放水、倒鱼、并护,此行为严重违规,如若发现,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
6.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在自己钓位区域上,有事离开钓位区域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经该队领队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竞赛过程中不允许更换人员。
7.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配合和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8.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和在钓位上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的需向本区裁判员示意,经裁判员许可后,离开钓位,退到正后方一米处。
9.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自觉将本钓位清理干净(含断子线);不得向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11.赛事组委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12.运动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13.比赛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
1.手竿钓组必须按手竿、主线、太空豆、漂座、单立漂、单铅座(含铅)、连接环和子线有序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8.5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2.运动员进入钓位后,在未下达比赛开始指令前,钓组不得入水。
3.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所有钓具必需符合比赛要求,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钓位岸7.2米以外。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鱼类与水体环境的饵料进行垂钓。严禁在钩以外挂饵。
5.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鱼护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6.运动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入场进入钓位。
7.比赛中故意伤害鱼类,故意越位抄鱼、溜鱼等影响其他选手垂钓行为。
8.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9.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违者入护,除去一尾最重鱼,另加罚3分。以鱼解钩入护并符合比赛规定鱼种方为有效。
10.严禁运动员在总裁判长未下达比赛开始指令前无意、无饵中鱼。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1.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2.私自调换钓位签号。
3.以不正当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4.比赛禁止运动员携带任何与违禁饵料有关的物质及物品。
5.所有渔获必须计量,未计量擅自处置鱼获立即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驱逐出场。
6.故意锚鱼、挂鱼等造成鱼类死伤恶劣行为。
7.在总裁判长未下达比赛开始指令前故意中鱼者。
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线组、子线、钩。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将给予上报仲裁委员会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2.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钓鱼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不局限于心脏病、高血压、交通等个人意外事故原因和因天气炎热中暑等);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承办单位必须为工作人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方拥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
点赞 + 在看,钓鱼天天爆护↓↓↓